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降低市場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見》,《意見》指出當前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困難依然較多,為給市場主體減輕負擔、提振信心,明確今年10月底前、11月底前、年底前要做這些事!
今年10月底前
穩步擴大市場準入效能評估范圍,2022年10月底前,各地區各部門對帶有市場準入限制的顯性和隱性壁壘開展清理,并建立長效排查機制。
推行工業產品系族管理,結合開發設計新產品的具體情形,取消或優化不必要的行政許可、檢驗檢測和認證。2022年10月底前,選擇部分領域探索開展企業自檢自證試點。
2022年10月底前,推動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開標等業務全流程在線辦理和招投標領域數字證書跨地區、跨平臺互認。
2022年10月底前,編制全國統一的企業設立、變更登記規范和審查標準,逐步實現內外資一體化服務,有序推動外資企業設立、變更登記網上辦理。
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對行業協會商會違規收費清理整治情況“回頭看”。
2022年10月底前,建立投資主管部門與金融機構投融資信息對接機制,為重點項目快速落地投產提供綜合金融服務。
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2022年10月底前,組織開展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執法專項行動。
今年11月底前
2022年11月底前,開展不少于100個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建設,減少企業重復投入,持續降低綜合運價水平。
2022年11月底前,制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標準化規范化管理措施。
拓展“非接觸式”辦稅繳費范圍,推行跨省異地電子繳稅、行郵稅電子繳庫服務,2022年11月底前,實現95%稅費服務事項“網上辦”。
2022年11月底前,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落實情況專項監督工作。
今年年底前
開展工業產品質量安全信用分類監管,2022年底前,研究制定生產企業質量信用評價規范。
2022年底前,國務院有關部門逐項制定中央層面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范,省、市、縣級編制完成本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及辦事指南。
簡化企業跨區域遷移涉稅涉費等事項辦理程序,2022年底前,研究制定企業異地遷移檔案移交規則。
2022年底前,完成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重點查處落實降費減負政策不到位、不按要求執行惠企收費政策等行為。
2022年底前,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行居民用戶和用電報裝容量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業用電報裝“零投資”。
2022年底前,實現各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與市政公用服務企業系統互聯、信息共享,提升水、電、氣、熱接入服務質量。
2022年底前,在國內主要口岸實現進出口通關業務網上辦理。
2022年底前,實現電子發票無紙化報銷、入賬、歸檔、存儲等。
2022年底前,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在門戶網站、政務服務平臺等醒目位置設置惠企政策專區,匯集本地區本領域市場主體適用的惠企政策。
全面提升監管透明度,2022年底前,編制省、市兩級監管事項目錄清單。
加強對企業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的指導,2022年底前,發布海外重點國家商標維權指南。
建立健全重大政策評估評價制度,政策出臺前科學研判預期效果,出臺后密切監測實施情況,2022年底前,在重大項目投資、科技、生態環境等領域開展評估試點。
2022年底前,落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業賬款強制披露制度,將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范圍。